经纪公司基本都是这种路数。

        练习生,对他们而言,只是商品。高额的违约金别说练习生们敢不敢签,连这边的法律也不允许这种信口开河的存在。这就好比只价值一块钱的东西,给你开出来了一个假一赔一百万的荒唐条款一样。

        但凡有点脑子的人都会把这个违约金控制到合理地数值上。

        先把狗骗进来。

        你要是有实力呢,那么公司就会安排你出道。但在出道之前,作为公司资源倾斜的代价,再来重新起草一份合同。

        用自己的出道,换来高额的违约金,以及更加苛刻一些的条款。

        经纪公司都这么做。

        而这三百万台币,对周杰仑而言,并不算什么。

        所以自然给的起。

        不过许鑫也只是问了一句后,就不在多言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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