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家伙体长达到了惊人的两米四七,超过两米四接近两米五,在曰本可是相当罕见的。
至于另外一头,显然,是向棕熊发起挑战的。
【啊,老方不是说棕熊的领地意识不强吗?怎么还会打起来?】
毕方摇摇头:“不一样的,领地意识薄弱,和成为族群中的王,霸占交西己权和食物不冲突。”
只要成为王,就能名正言顺的抢走食物,如果反抗,就会被视为挑战。
“人和人的差距很大,动物和动物之间也同样如此,熊王的实力往往比同类型要超出一大截,受伤的两人里,也是遇到熊王的那个最倒霉,属于重伤,直升机来的时候,打了足足十几枪。”
“而另外一头,只用了五枪就解决了,就算是我遇上,都很悬,估计也会被撂倒。”
“甚至有些动物王的威名能传遍世界,比如阿拉斯加的卡特迈国家公园里的棕熊王图尤克。成为卡特迈地区的熊王超过10年。它栖息的地方生活着几千头棕熊,它们都争吃同一种食物。”
“但熊王图尤克始终能控制着卡特迈地区几个棕熊领地中最大的一处,并且曾多次受到其它公熊的挑战,主要目的是要夺取领地,取得交西己权和争夺一种独特的食物——大马哈鱼。一直到它年迈后才下台被赶走。”
“此外阿拉斯加的半岛巨熊王——范,这家伙更厉害,巅峰时期体重超过六百八十公斤,骨架大到离谱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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