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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我摇摇头,傻痴痴地看着她笑,“你是谁?”

        她怔了怔,跟我说,“傻瓜,我是你妻子啊,你竟然不记得我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随后她看了卢克思一眼,走过去耳语了好一阵子,才又兴冲冲地来到我身边,说,“驰恩,记不起来过去就算了,我们回家吧。往后啊,我就是你的记忆,你想知道什么时候的事情,我就都说给你听,好吗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好!”我冲她莞尔一笑,还捏了捏她的脸,又道,“你真漂亮!”

        程婉卿一听顿时乐得心花怒放,激动得面红耳赤。我看她眼底挥之不去的喜悦,唏嘘着,也无奈着。现如今我就好比砧板上的肉,任由她千刀万剐了。

        离开美国后,她直接把我带回了香港,在慕氏医院继续医治肝病。这一次慕少卿也无力回天了,蛇毒入侵了本就功能不太健全的肝脏,要么从新移植,除此之外再无任何办法。

        程婉卿似乎也没那么急着要给我找肝移植了,她可能已经做好了让我死去的准备。她信以为真我失忆了,所以特别放心我在医院里养伤,她则回了魔都打理公司。

        她走后不久,我就联系到了小五,听到说程婉卿已经代任了董事长一职,身兼ceo,真正意义上的位高权重了。不过她并不晓得公司的遗嘱我已经更改,除了我自己,谁说了都不算。

        眼下我没有去动她,因为不敢动。

        公司物色不到一个好的接班人,那就等于功亏一篑。一个公司成长起来很不容易,但要倒下去的话很快。再没有十拿九稳的把握下,我就按兵不动好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我的身体越来越虚弱,严重时候都要用轮椅了,最显著的是我头发都白得差不多了,若非脸还算年轻,绝对是个老头子了。这也没办法治疗,于是我就搬回了香港的别墅里,起居有小五照顾着。在这边不问世事,每天让小五推着我去看风景,慢慢等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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